“七年了,我们51名工友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落下了,谢谢你们!”10月18日,案件承办检察官电话回访时,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对检察官激动地说道。
今年5月,安陆市检察院受理了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审查逮捕案件,涉案金额51万余元。杨某系湖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存在严重拖欠工资的行为。直至2019年12月,雷某某等24人因仍未收到劳动报酬,遂向安陆市人社局投诉。2020年1月,经市人社局责令改正后,杨某仍迟迟未支付,且其依然未将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出租厂房和转租公司土地等方式获得的36.8万元经济收益用于偿还拖欠工资。安陆市公安局于2024年5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安陆市检察院提请逮捕该公司法人杨某。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杨某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财务管理,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丈夫李某。因李某于2017年投资承办湖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导致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了员工工资拖欠问题。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重点了解了杨某拖欠工资的原因及是否有意愿尽力想办法解决支付工资等问题,同时对杨某展开释法说理,督促杨某积极还款。此外,还积极联系其丈夫李某,告知认罪认罚、积极履行支付欠薪义务可获从宽处理政策,在联系沟通后,李某在3天内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获得谅解,并按照协议支付了拖欠工资。
因社会危害性不大、及时偿还工人薪酬等情节,安陆市检察院依法对杨某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追加起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主动对公司的各项债务风险进行排查,积极筹措资金,偿还了另外27名临时工薪酬,至此,51名工人被拖欠长达七年的血汗钱已全部结清。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为我们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才出现了欠薪的问题,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在安陆市检察院2024年9月22日召开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向现场参会人员说道。鉴于李某及杨某结清了所有工人的欠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同时综合评估“三个效果”,该院依法从宽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及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安陆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综合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矛盾多元化解,携手相关单位筑起坚实保护屏障,努力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护航企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