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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项”在行动】“检护民生”| 22年虚假婚姻登记一“建”撤销

【字号:    】        时间:2024-11-06      

“汪检察官,我准备下个月和小芳在老家举办婚礼,欢迎您来参加!”近日,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官汪琳收到了一条特别微信。汪琳在替来信者张大力(化名)高兴之余,日前由她办理的一起充满“戏剧性”的虚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立马在脑海浮现,历历在目。

农村大龄青年怒告民政局

2001年初,安陆市的张大力经人介绍与云梦县的王小美(化名)相识。不久,张大力的家人接亲朋好友在村里喝了喜酒。于是,两个小青年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不到一年时间,因性格不合,王小美不辞而别,自此音讯全无。此时的张大力以为二人的人生从此不会再有交集……

2023年10月,已经47岁的张大力终于遇到一位情投意合的女友小芳(化名)。当两个人高高兴兴来到安陆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张大力早已与“王小丽”登记结婚,所以不能再申请结婚登记。

“我压根不认识名叫‘王小丽’的人,也从没到安陆市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面对莫名其妙“被结婚”的张大力十分恼火,强烈请求安陆市民政局依法撤销其结婚登记。但因张大力的情形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因胁迫结婚的、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两种法定可撤销婚姻登记情形,安陆市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

一怒之下,2024年5月10日,张大力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纸诉状把安陆市民政局告上法庭。法院在受理这起“民告官”案件后发现,该案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多年,十分棘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7月8日,法院将线索移交至安陆市检察院。

公开听证化解行政争议之“结”

在接到案件线索的当天,安陆市检察院承办此案的行政检察官联合承办法官立即围绕“张大力与‘王小丽’办理婚姻登记是否应当撤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前往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及属地派出所、村委会调取婚姻登记材料、户籍资料、派出所相关证明、法院相关文书等,对“王小丽”的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实。经过核查发现,安陆市民政局办理的结婚登记档案中的结婚登记身份信息为张大力与“王小丽”,但结婚证照片中的“王小丽”实为王小美,存在身份信息与登记照片不一致的问题,且按登记地址信息显示,新生村并无“王小丽”此人。


为还原真相,检察官作了进一步调查,从而了解到,当年,王小美与张大力相识时,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张大力的奶奶为了早点抱上重孙子,竟在张大力和王小美不知情的情况下,凭空虚构了一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王小丽”,托关系在当地婚姻登记所为两个小年轻领了结婚证,从而为张大力22年后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埋下了伏笔。现如今,王小美早已在安徽省萧县结婚生子,过着平静的生活。现在,张大力与“王小丽”这份虚假的婚姻登记又该何去何从?


2024年7月31日,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安陆市检察院在安陆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安陆市法院法官、安陆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协同化解矛盾。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调取的相关证据、听取了各方意见并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官意见:建议民政部门撤销张大力与王小丽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

检察建议“解套”虚假婚姻登记

安陆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官认为,民政局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导致张大力与王小美的婚姻登记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该起婚姻登记依法应予撤销。7月31 日,安陆市检察院向安陆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撤销这起虚假婚姻登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使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并在今后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严格规范履职,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安陆市民政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结合公开听证建议,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撤销条件,并于2024年9月2日作出撤销该起虚假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从接收案件线索到化解矛盾仅历时两个月,这桩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的“假婚姻”终于被一“建”撤销,困扰张大力身心的虚假婚姻登记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在收到安陆市民政局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后,张大力也向安陆市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这段长达22年的虚假婚姻终于结束了。张大力和小芳如愿领到了结婚证,有情人终成眷属。此后,张大力和女友欢欢喜喜前往某地打工,开启了属于他们的新生活。

“解决农村大龄青年婚恋难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安陆市检察院在2个月的时间内成功效化解22年虚假婚姻登记‘死结’,我为心系百姓的行政检察官点个赞!”湖北省人大代表姚志武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