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安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一次(扩大)专题研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海坤出席并讲话。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钟涢雁主持。会上,院领导先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行研讨发言。
“‘办案’是检察履职的主要方式。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加强‘三个管理’既要管好办案活动,也要管好办案的人,坚持管案与管人结合,促进检察业务管理与干部管理监督衔接互动、协调运转,实现管案与管人的互促互进、同向发力,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
“‘一取消三不再’不是取消所有考核,也不是不要管理、放任‘躺平’,而是要优化、转变管理模式,推进“三个管理”应从理念更新、责任压实、路径细化、结果运用等多方面努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每一个环节上。”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和实践基石,加强业务管理能够全面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住案件管理能够捋顺高质效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盯住质量管理能够更好检验每一个案件产品。”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是对当前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牢真抓实干的工作导向。要强化理论学习,保持求知若渴的心态,增强履职尽责的业务本领。要厚植为民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深入推进“三个管理”的具体实践中,综合部门要把“高质效办成每一件事”作为工作目标,以优质的服务融入“大管理”格局,立足岗位实际,深刻领悟践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服务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就刑事检察业务而言,抓实‘三个管理’就是要构建以办案主体能力提升为基础,纵向检察一体领导管理为统领、重要事项重点案件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多维度管理体系。”
“在办案中应当致力于以‘案前指引统筹’,打造精准科学高效的办案体系;以‘案中全程把关’,强化高质效案件办理机制保障;以‘案后科学评查’提升案件办理全周期质效管理力度。让‘三个管理’相互支撑,确保案件合法公正,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完善对‘人’的考核机制,更加注重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考核。突出对办案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评价,注重检察工作贡献度、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指标,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
大家畅谈认识体会,分享探索做法,明确下步打算,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思路举措。胡海坤在认真听取研讨发言后指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是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精细化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更加致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推动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有机统一,以高水平管理促推安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海坤强调:
➤一要理念上破局。“三个管理”是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抓管理,相反,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抓管理的责任更重,特别是对“关键少数”的管理水平要求更高,对读懂用好业务数据的要求更高,对检察人员办案能力的要求更高。要深化认识、提升能力,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
➤二要机制上破题。要持续健全完善“三个管理”的制度机制,实施清单化流程管理,强化“正负面清单”激励约束,切实让检察人员知所当为、行有所止。要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做好评查结果运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案件全周期管理相结合。要始终明确业务管理是“纲”、案件管理是“基”、质量管理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三个管理”更强合力,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全面充分履职有机统一。
➤三要方法上创新。打造前端化监督模式,实行业务前端化监督,增强监督质效。紧盯具体业务,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督查”三位一体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管理效能,有效增强检察办案质效。树牢精品意识、创新意识、案例意识,培育典型案例、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引领带动整体工作优化提升。
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部分青年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