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第32个国际家庭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在安陆市尚诚特色教育中心开展“法护成长・家伴新生”关爱活动暨“‘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通过法治宣教、家风浸润、亲职互动等环节,为50名监护人定制“法律+亲情”双重守护方案,织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网。
市关工委“火炬宣讲团”成员游富民以“好家风是孩子成长成才的乐园”为主题,倡导“用家风滋养品德,以规矩筑牢底线”。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主任陈雄与家长共同探讨“如何将遵纪守法理念融入日常家教。”市妇联杨柳青宣读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倡议书》,呼吁家长“以法为尺、以情为脉”,构建平等沟通的家庭生态。家庭教育专家石语老师以“新环境下‘以人为本’的家庭教育观”为主线,引导家长与孩子敞开心扉。家长们在经典故事案例中领悟亲子沟通的困境与突破,逐步理解“依法带娃”与“情感共鸣”的平衡之道。
“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失足的关键防线。”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北极星”未检工作室干警陈仕佩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教育开始”为主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民法典》相关条款,结合监护权撤销、校园欺凌等典型案例,讲述家庭监护的法律意义。适逢民法典宣传月,检察干警特别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民法典第26条的法定责任。”一位父亲翻阅普法手册后坦言:“过去觉得管教孩子全凭经验,现在才知道每一步都有法可依。”
“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家庭关系修复,展现了司法保护的深度与温度。”省人大代表朱传慧如是说。人民监督员李帅为活动点赞:“这场活动用法律缝合亲情裂痕,为面临相关问题的家庭提供了破局方案。”
下一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关工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家庭教育指导沙龙、监护能力评估等活动,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精准化帮扶。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法治进社区、进校园”覆盖面,通过以案释法、情景模拟等形式,增强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监护同向发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拓展:
(1)抚养义务:父母需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其健康成长。
(2)教育义务:父母应负责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包括道德教育、知识教育等,培养其成为有用之才。
(3)保护义务:父母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