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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安陆:开在“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暖心!

【字号:    】        时间:2022-05-12      

  “检察官主动下乡,把公开听证会开在被害人家门口,令人非常暖心、非常感动。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为检察机关点赞!”5月11日上午,在辛榨乡辛榨社区举行的冯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陈燕这样感慨地说道。

 

   案情回顾:今年2月2日16时许,辛榨乡A小区居民、七旬老妪冯某某与互为邻居的七旬老妪曹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有了肢体冲突。冯某某一气之下将曹某某推倒在地,导致曹某某右前臂外伤致右侧桡骨远端骨折,骨折累及关节面,经安陆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曹某某此次损伤构成轻伤一级。4月11日,冯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了解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在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经当地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同时还了解到,被害人曹某某受伤后,至今仍有怨气,心结并未完全解开。该院认为,此案虽然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需要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年纪均在70岁以上,且居住乡下行动不便。为此,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专门前往案发地,组织召开冯某某故意伤害案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情,阐述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当场回答了听证员提出的问题。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我很后悔,我再次真诚地表达歉意,保证以后不再冲动行事,珍惜邻里关系。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真心悔过。 

   “远亲不如近邻。冯某某赔偿的钱我拿到了,今天又当面向我赔礼道歉。我愿意谅解她,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被害人曹某某终于解开了心结。 

   “冯某某一时冲动才造成被害人轻伤,她已经认识到错误,双方之间矛盾已经化解,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人文关怀和司法的温度,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辛榨乡派出所教导员谢立刚说道。

 

   “检察官专程赶赴老百姓家门口举行公开听证,结合具体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值班律师李娟表示。 

   “第一次以听证员的身份参加听证,让我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老百姓的身边。”听证员、村民代表熊万利竖起了大拇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次该院主动把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充分展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赢得了与会者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