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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清水绿岸,能动履职让河水清澈城市清新

【字号:    】        时间:2023-07-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要求,扎实用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府河流域水环境和水生态环境安全,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多措并举让河水清澈城市清新。

宽严相济既打击又保护


坚持打击、监督、治理并重,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落实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四位一体工作优势。在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打击一批涉府河流域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强内部协同联动,通过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式,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让案件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统筹协同治已病防未病


遵循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聚力打造流域综合治理共同体。落实与市河长办、林长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间的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共商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向和重点难点;落实河库巡查职责,联合河长办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充分发挥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优势,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发现涉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线索,打通履职壁垒,形成治理合力。

常治长效水更清岸更绿


围绕四大安全重点问题(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以小专项带动大专项走深走实,推动该市4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面系统治理,治理面积达10.07万平方米。积极整合“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河道警长”“民间河长”等社会群体的监督力量,大力发展“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队伍,切实用好两法衔接平台,畅通线索举报平台,以靠前一步的担当作为焕更优一筹的水清岸绿。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相关领域案件4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进一步优化工作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有规模、有典型、有成效的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为安陆加快建设“一区一地”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