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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增殖放流+联合巡河 携手守护碧水清波

【字号:    】        时间:2023-11-23      


“1!2!3!放!”11月20日下午,在安陆市府河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家竹林大桥河段,随着“补鱼人”齐声呼号,4万余尾鱼苗投放涢河,只见河面上溅起朵朵水花,鱼儿欢快地游向河中。


本次活动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由2023年案涉“捕鱼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款,集中采购白鲢、鳙鱼等鱼苗共4万余尾,用以生态修复放流。为保证鱼苗鲜活,放流鱼苗均通过检疫后,在当天下午进行捕捞装车,直接运送至放流点。


在人民监督员、公证员的见证下,“补鱼人”将4万余尾鱼苗放流涢河。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多家“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参加了本次禁捕执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安陆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带领参加活动的人员参观了渔政趸船处,介绍了禁用渔具及《长江流域禁捕宣传手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宣传手册》等资料。检察官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了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以及本次增殖放流对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动员各单位、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增殖放流活动之后,检察机关携手“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开展了例行联合巡河执法行动。当巡河艇驶向河流下游时,大家惊喜地发现日前解救放飞的绿头鸭正成群结队的在水面上嬉戏,个头儿都长大了不少,远方飞来的白鹭盘旋在巡河艇上方,为涢河“补鱼人”护航引路,俨然一片安澜景象。


据了解,今年以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践行“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同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开展联合巡河行动9次,就“长江大保护”举办联席会议6次,建立河湖保护跨区域工作机制3件,解决非法捕捞水产品、水生态环境安全、河道行洪安全等多个领域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金44235元,移送行政机关立案查处2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9200元。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工作,贯彻生态修复理念,监督开展劳务代偿、增殖放流、解救放飞保护动物5次。为加强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社会参与度,为我市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