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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基层采风·讲述”|从“座堂办案”到“带案进社区”

【字号:    】        时间:2022-06-08      

   
  记得那是2021年12月1日,我来安陆市检察院工作刚好两个月。当天上午,我在南城街道办事处四里社区主持召开了一起涉民营企业审查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这次“带案下社区”,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相关办案人员意见,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创新司法便民措施,“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首次尝试。
 
  拆迁补偿纠纷致同室操戈
  2021年8月27日,四里社区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卓旺某、卓建某兄弟二人因土地拆迁补偿纠纷,与堂弟媳叶某某、堂妹卓艳某发生口角并爆发肢体冲突,造成叶某某轻伤二级、卓艳某轻伤一级的后果。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介入,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向我汇报:犯罪嫌疑人卓建某、卓旺某正在共同经营多家民营企业,卓建某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卓旺某是企业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企业及所在地基层组织均出具证明,表示二人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贡献,希望检察机关从宽处理,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当即安排办案检察官深入四里社区走访,进一步厘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一家人闹矛盾的根源是一块抛荒田。2008年,被害人卓艳某的父亲自愿将1.38亩抛荒田流转给自己的两个侄子,即卓氏兄弟。卓氏兄弟以略高于当时征地价格的每亩1万元给予了补偿。老人过世不久,这块土地被划入政府拆迁征用范围,因而大幅增值,卓家的纠纷由此产生。叶某某、卓艳某认为,堂哥们是大老板,不差钱,拆迁补偿款应该给她们一份。卓氏兄弟则认为,既然土地已流转给他们,堂弟媳叶某某、堂妹卓艳某就无权享受拆迁补偿红利。虽经社区多次协调,问题一直没有妥善解决。案发当天,卓氏兄弟本想见面缓和一下关系,没想到话不投机,双方情绪失控最终一时冲动酿成大错。
  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卓氏兄弟均已年过五旬,兄弟俩年轻时在外打拼,赚到人生“第一桶金”后便回乡创办琉璃瓦厂。后来为扩大生产规模,他们将工厂迁往四川绵阳,又在当地办起砖厂。卓氏兄弟的辛苦没有白费,他们的民营企业办得有声有色,不仅解决了120多人就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还带动安陆老家一些贫困人口前往四川绵阳就业,共同脱贫致富。
 
  四次探访让兄妹冰释前嫌
  检察机关要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就一定不能让“案子办了、厂子垮了”。我意识到,此案虽小,却关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关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我多次叮嘱办案检察官:一定要主动上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尽快解开卓氏兄妹的心结,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办案检察官多次到四里社区、案发地及被害人叶某某、卓艳某家探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促卓氏兄妹冰释前嫌。检察官第三次上门时,被害人叶某某、卓艳某终于被检察官的诚意打动,说出了心里话。她们一直感到很委屈,觉得两个堂哥是大老板,“架子大”,案发后从没主动来家里看望过她们,更没一句赔礼道歉的话。“说到底,我们就是一口气咽不下才报的警。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打断骨头连着筋。何况现在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解不开的结?”
  随后,办案检察官又去找卓氏兄弟,把被害人的想法原原本本说给他们听。被取保候审待在家中的卓氏兄弟感到很惭愧。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不善表达的卓氏兄弟也道出心声。“我们不是不愿意道歉,就是一时拉不下脸。本来回老家想把家事处理好,没想到失手把人打伤了,很后悔,也不好意思上门道歉。”卓氏兄弟诚恳地向检察官表示,愿意将土地拆迁补偿款分一部分给妹妹们,并赔偿她们全部损失。
  为修复兄妹感情裂痕,卓氏兄弟以转账方式,给叶某某打款55万元,给卓艳某打款35万元,表达他们的歉意和修好的诚意。同时,他们也盼望得到检察机关从快从宽处理,可以尽早返回四川绵阳经营企业。
 
  “带案进社区”成为新常态
  该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如期举行。在我的主持下,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情,重点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现场回答听证员提出的问题。卓氏兄弟当面向被害人真诚地表达了歉意,一家人终于解开心结。看到这几个“老小孩”重归于好,我一直揪着的心总算放松下来,为他们感到高兴。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这就是我们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意义所在。经过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我院对卓氏兄弟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与会各方对检察机关“带案进社区”的亲民工作方式给予高度称赞。
  2021年12月7日,我主持召开检委会会议专门讨论此案,会议对卓氏兄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案件办结。为结合办案推动社会治理,我院向南城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为构建和谐社区夯实基础。
  近日,在一次工作例会上,我问起卓氏兄弟的近况。办案检察官告诉我,两兄弟特别感谢我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获得自由后,他们回到四川继续经营企业。卓氏兄弟的两家工厂2021年总产值突破4000万元,缴纳利税500余万元,已成为四川绵阳的乡镇“明星”企业。我听了感到十分欣慰。
  这次从“坐堂办案”到“带案进社区”的成功尝试,为我院转变传统办案模式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如今,我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带案进社区、带案下乡镇、带案到农家大院已成为一种工作新常态。参与该案办理让我深切体会到,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检察机关必须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办理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通过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